近日,网友“正义”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在秋雨东路6号附近,有市民将居民楼前公共区域占为己有,建了阳光房,希望有部门能管管。情况如这名网友所说吗?接到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来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网友“正义”是一名男性,家住位于秋雨东路6号附近的建行宿舍2栋。这段时间,其所居住的居民楼一业主举动,引起了他的反感。
“一楼住户在院子里建阳光房,被其他业主给举报了。”网友“正义”和记者说,他住在该居民楼楼上。前段时间,他路过单元门门口时,发现门口堆放着一堆石子,导致业主在路过该区域时,要绕道而行。对此,他进行了初步了解,发现这堆石子是一楼住户堆放的,怀疑是报复有业主举报其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我后来了解到,事情发生后,曾有单位工作人员出面协调此事,但石子问题始终没解决。”
“举报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没有错,他确实侵占了公共区域。”网友“正义”说,因为有业主举报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而将石子堆放在单元门口进行“”,这样的做法非常不妥。据他观察,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曾被城管部门拆除,但又被业主重新搭建起来。他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防止有业主跟风效仿。
在居民楼外,记者看到,一楼住户在院子内进行“盖顶”。走进一楼院子里,可见阳光房周边被贴了瓷砖,其顶部有钢结构固定。或是被拆缘故,阳光房上的玻璃没有了,改成了透明薄膜。记者发现,阳光房内设置了柜子等生活设施。
“这个院子是我的。”一楼业主和记者说,他于去年购买了这处房子,并对该处房子进行了装修。他将一楼院子改成阳光房,一是为避免高空坠物,二是认为房子前的院子是属于他的。对于单元门口的石子,一楼业主只表示是其堆放的,对于原因,未做过多解释。
“这个是公共区域,不能随便占用的。”该居民楼一名业主介绍,一楼业主将院子圈为己有,这样的做法很自私。一楼院子属于公共区域,任何人不得随便占用。她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此事,还大家一个公平,“小区内车位本来就不多,现在对方堆放石子,让大家出行都出现困难。”
“大家都不侵占公共区域,这家一来就侵占,影响太坏了。”另外一名业主表示,这个小区是老小区,可利用空间不多。一楼业主的做法,让人大跌眼镜。
邗江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业主分别于2023年11月中旬;2024年1月上旬、3月下旬在底层南侧院内建设铝合金结构构筑物,铺设塑料薄膜。针对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构筑物的行为,城管部门依法定程序会同双桥街道办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月24日、5月13日(因当事人抵抗情绪强烈,未能实施)、5月30日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上述构筑物予以拆除。针对当事人于6月下旬再次在原处建设铝合金构筑物的行为,城管部门已受理并已开展执法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玥表示,业主在使用房屋和公共部分时,应当遵守法律,不私自乱搭乱建,不破坏公共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置。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搭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不仅有安全风险隐患,之后如果被拆除,居民反而得不偿失。”谢玥提醒:市民建房时,一定要经有关部门许可。如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就自行建房,会被认定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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