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小区叠墅阳光房乱搭建居民忧心

2024-07-05 09:04:28 专家答疑

  【宁波小区叠墅阳光房乱搭建,居民忧心】宁波鄞州区涌潮印府小区部分叠墅业主擅自搭建阳光房,侵占公共空间,带来安全风险隐患。居民对此表示担忧,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管控,维护小区环境。

  最近,宁波鄞州区首南街道的涌潮印府小区出现了不少问题。许多叠墅业主在屋顶私自搭建阳光房,这些阳光房不仅影响了小区的外立面,还占用了公共空间。眼看台风季节即将来临,这种行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去年,首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曾发现5户业主在屋顶私自搭建阳光房,并采取了拆除措施。然而,今年情况变得更严重,有十几户业主在屋顶搭建了阳光房。部分业主使用砖块和钢架搭建,目测面积超过10平方米。这些阳光房不仅遮挡阳光,还可能因屋顶承重力不足导致住宅安全问题。居民们普遍感到不安,纷纷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比较有效行动,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无法改正,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小编点评:宁波鄞州区的涌潮印府小区叠墅阳光房乱搭建事件引发了居民的广泛关注。小区居民赵先生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阳光房的乱搭建不仅侵占了公共空间,还可能会影响到房屋的整体安全性。尤其是在台风季节,阳光房有几率会成为一个潜在的危险源。开发商在建设初期未能有效管理预留框架结构,使得部分业主有了加盖阳光房的想法,这也反映了开发商在规划和管理上的不足。

  针对这样的一种情况,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如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并加强巡查力度。然而,面对日益增多的阳光房,单纯的拆除行动显然是不够的。需要从源头上管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物业公司应当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小区违建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重大违建事项。

  居民们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不要因一时便利而违规搭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积极反映给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