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必须“零容忍”

2024-02-19 06:13:47 推拉门

  27日,我市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详见《梅州日报》3月28日4版)

  通报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扰乱了市场公平秩序,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充足表现了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格外的重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营商方能“赢商”。企业是否投资梅州、项目是否落地梅州,营商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谁的环境优,谁的服务好,谁就赢得先机。因此,在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落地投产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秉持“主动办、马上办,办得好”的理念,大力推动“双百”政务改革,打破部门壁垒,打破条条框框,打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努力为企业搭“梯子”、筑“跑道”,为群众添便利、增实惠,以高效便捷、规范公正的优质服务,锻造“梅州事好办”的好口碑,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近悦远来”。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梅州呈现什么样的发展的新趋势,取决于各级政府部门付诸什么样的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展现什么样的精神情况和工作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用实干精神和实际行动推动工作加速推进、加快落实,努力打造“零投诉”机关和“无信访”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凝聚“人人抓招商、人人优环境、人人转作风”的共识,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事,顶着压力担着责任也要干;对阻碍、损害营商环境的事,坚决,坚决不干。共同树起维护营商环境的“高压线”,进一步夯实梅州高质量发展根基。

  狠抓作风建设要体现在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行动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设立作风问题“曝光台”,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依托“客都清风”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官僚主义、损害营商环境举报专栏,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从严从快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硬监督”推动优化营商“软环境”,护航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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