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2024-06-12 11:13:47 工程案例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遴选方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层面先后出台多项规划政策鼓励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中提出“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全力发展绿色经济,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广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中要求“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深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中明确“推进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加强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市场应用”。精密温控节能设备是节能环保产业的核心之一,本项目将围绕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储能等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建设一个高质、高效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意向用地位于九龙山先进制造业园区内,项目落地符合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集群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龙华区节能环保产业上下游集聚,促进制造业绿色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有利于龙华区加快打造成数字化的经济核心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及关联公司在我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产品主要使用在于云计算、5G通信基站、储能、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等领域。近年来,受“碳中和”“东数西算”等政策驱动,下游市场持续迅猛增长。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中心白皮书》,2022年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市场规模达1900亿元,预计到2027年规模将达5218.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09%。此外,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2》预测,2026年新型储能预计累计规模将达4850万千瓦,年复合增长率为53.3%,到2030年国内新型储能总功率将达到1.2亿千瓦,新型储能总投资规模将近9000亿元。综上,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产品具备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为国内精密温控节能设备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研发技术实力丰沛雄厚,行业竞争力较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形成产值超70亿元、纳税额超3亿元,对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备极其重大作用。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将建设精密温控节能设备总部智能制造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围绕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储能、电子散热等精密温控节能产品及附件加工生产线等,按照智能工厂进行规划,将供应链进行整合,应用自动物料运输、自动化、信息化设备等,辅以安全、环保、节能等配套设施,实现高质、高效的智能化生产。拟规划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

  围绕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研发,包括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储能系统、轨道交通列车、新能源车辆等领域的温控系统成套设备研发,以及健康空气环境机等新领域技术的研发。拟规划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设办公、后勤、环保、安全相关等各种功能配套建筑。拟规划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含熟食中心、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4350平方米)。

  《深圳市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7 节能环保产业的“A0711 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的质量:产品通过ISO9001:2015质量体系、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中国制冷空调行业低碳认证。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13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8200万元/公顷。投产后每5年至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率年均≥943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05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和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原则上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